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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對:Sherlock/John
注意:部分資料考據或許有點不足,請見諒。
清水向。
第一次挑戰案件文(汗。「是氟銻酸,這隻腳真聰明還懂得替自己抗辯、這人生前一定是個聰明人連隻腳的智商都勝過蘇格蘭場大半人員了。」Sherlock從溶屍僅存的一截小腿到腳掌的殘肢上分析出兇手的手法與器具。

「Sherlock…你可以說明清楚好嗎?還有你把我召來就是為了……。」算了,反正這也不是第一次趕回來幫他打簡訊了。還只是一封恥笑Mycroft又多胖兩磅的簡訊!天殺的工作期間不能分心所以特地把他招過來回這封簡訊!!

「看屍體的狀況,當然是僅存的一隻腳。你剛也看過了至少死於兩週以上,兩天前的晚上才在Green Park被人
發現,就表示犯人藏匿屍體高達4至8個禮拜,顯然不是棄置不管而是在等硝基鹽酸的作用反應,不過硝基酸鹽
的速度太慢,犯人在棄屍前幾個禮拜使用了氟銻酸,在沒有高壓儀器可以把屍體分解成屍水的狀況下,一般常人的腦袋一定會選擇擁有極強腐蝕性的東西來做溶屍,所以氟銻酸。在僅存的這隻腳上慶幸的留下這美妙的證據。用你可愛又鮮少運轉的小腦袋想想,硝基鹽酸的不穩定需要快速調配下所使用,更何況還能再短時間內用上氟銻酸……。」

「再說還需要一個合理做這些東西且不易被察覺存放屍體的地方………Imperial College(帝國理工大學)。」John慣性的抿了唇接下Sherlock的話語。

「Yes。接下來只要清查幾個系所看哪個研究室使用的鹽酸硝酸有不正常的使用量且教職員工的出勤記錄就可以抓到嫌犯了。」

「既然已經做的那麼徹底了,犯人為何不連這隻腳也一併溶光?非得要棄置在那片公園裡?。」

「正確來說是埋在綠公園旁邊一處廢棄物處理區約一公尺下的地底,被野狗挖掘出來的,撇除犯人是個笨蛋這點,或許他已經沒有多餘的時間再等屍體溶光也說不定,反正這不是我該關心的部分。我正好有點餓,晚餐?」Sherlock走出實驗室撥通電話通知 Lestrade後續處理的問題。


※※※

有時候他也不懂是什麼驅使自己有那麼極大的耐性與sherlock相處,畢竟Herry是自己的親姐姐,可不是?真要回想起是什麼時候開始習慣這種容忍,或許打從一開始杵著拐杖與Sherlock接觸對自己來說是第一個案子的那時或許就已經…好吧,其實思索這些真的很不切實際,畢竟Sarah並不會因此而復合的。當然自己也沒有那個意思就是。


那為何………


「如果你想跟我提Judy的事情,我不介意你提起這事,但我能先告訴你這並沒有好處。」現在不是辦案的時間,所以Sherlock理所當然的面對著angelo端上的義大利麵,只是用餐都已經超過了30分鐘但Sherlock面前的肉醬佐義大利麵其實連翻攪的跡象都沒有,因為Sherlock正越雷池的一口口吃掉John盤中的奶油蘑菇麵。

「我不是在想Judy……嘿!你既然要吃奶油口味的就不要點肉醬!約翰瞪了身邊的偵探。大夢初醒般的「但顯然我需要為了這事情跟你談談。」

「不需要。」

「你不能用無聊來判斷任何的………」

「我說不需要為了這事談。」從內袋中遞了張折的四四方方的A4紙給John。

一頭霧水的接下,米白色的紙張上顯然是Lestrad給的東西。

「Humphrey‧Green (漢弗萊‧格林)」

「我相信你那聰明的小腦袋知道這是什麼。吃飽的話來場飯後散步吧。」

最後、那盤肉醬義大利麵在John皺眉捲了幾捲後,就讓angelo幫忙打包外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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